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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退稅 |
申領退稅
(Tourist Refund Scheme),要符合四個條件:
1.
在同一間商戶內購滿300澳元
(包括銷售稅)
的商品。
2.
商品於離開澳大利亞前的30天內購買及未經使用的。
3.
商戶提供的稅務發票列明商戶的澳大利亞公司編號(ABN)、商戶名稱、商品說明、購買日期、總額及稅額。如超過1000澳元,還須列明買家姓名和地址或(ABN)
。
4.
離開澳大利亞時把所購買的商品放在手提行李 (海關有權查看所有的商品)。
旅客退稅服務櫃檯位於凱恩斯國際機場,需先通過海關和移民局關卡。
欲知詳情或最新資料,請瀏覽
www.customs.gov.au
或直接向該部門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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